昨日上午,京东方面发出公开信称天猫借注册“双十一”商标来垄断“双十一”,看到这封公开信的时候,笔者第一反应:难道一个商标可以阻止京东卖货?想来多少有点滑稽。
据媒体报道,“双十一”的商标早在2011年就已经被天猫注册,之所以京东会在这个时候抨击天猫,那是因为京东针对阿里发动的双十一恶意营销,以至于在广告投放审查环节即无法获得媒体通过,只能无奈通过“双十一”商标被注册来回击。
那么,对于阿里注册“双十一”商标这个事的网友又怎么看?看了一下京东微博下面的评论,骂声一片。。。这广告片确实有点。。呵呵呵呵。
京东恶意营销手段广告未通过审核
双十一之前,京东投放的广告《上京东》是在赤裸裸的暗示诋毁阿里,这种依靠踩友商上位的恶意营销方式着实让阿里比较来气。有媒体报道(我也看了),京东在本轮广告的制作及发布环节中大量使用诋毁、抹黑同行的语言和素材,以至于在广告投放审查环节就开始让不少媒体无奈的下线了。
目前绝大多数的卫视均叫停了京东广告投放,并要求其对其素材内容进行合法的修改和使用。京东此轮营销暗藏的引爆点,就是想用这种方式逼迫阿里就范。
阿里的双十一让其他电商捞到不少便宜
如果非要说“双十一”属于阿里,谁也没必要有什么意见,一来阿里已经确切的注册了“双十一”商标,现受到法律保护;二来这么多年阿里确实为双十一花了不少心思,每年至少花半年时间为双十一奔波,阿里想保护双十一品牌的心是不容置喙的。
从2009年开始,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成为电商行业的标志性促销日,而在最开始的双十一,只是阿里一家的游戏,09年双十一的交易额只有可怜的0.5亿元,不过对于当时已经算是一笔巨额数字了。在随后的四年时间内,阿里疯狂刷新双十一的交易额,9.36亿、33.6亿、191亿,2013年更是达到惊人350亿。
反观京东等其他电商,这些年着实靠着双11沾了不少光。天猫花了极大的气力培育出了光棍节网购这个品牌,硬生生把一个屌丝节变成了一场网购狂欢,闹的现在光棍节大家都只想买东西不像搞对象了!甚至连总理都点名表扬了,阿里对此居功至伟。
得不偿失的公关游戏
11月11日这一天是属于全人类的不假,但天猫申请“双十一网购节”商标完全合理合情,在商业角度丝毫无可指摘:我辛辛苦苦生养的娃,还不能上个户口了?再说京东等其他电商还能被区区几个商标搞残?换个说法完全可以继续玩啊。不是还有618么?京东不也申请了双11的商标么?没人拦着你啊。
眼馋人家过得好可以理解,但非要说因为人家日子红火自己才过不去下是不是强盗逻辑?喜欢人家孩子可以,但硬要抢回家去过户就荒诞了。
至于京东《致全国媒体合作伙伴的一封信》中对阿里进行道德谴责完全没有必要,自己的恶意营销做法已经失去了道德高地。若现在反过来,双十一商标被京东注册了,京东真的会放过阿里么?结果恐怕未必会像《信》中说的那么大义凌然。
再者说,尽管“双十一”商标属于阿里,但阿里没有制止,更没有强制其他电商不得在这一天搞活动,其他电商同样可以淘金(否则这几年其他人早就闹腾了)。商标战与专利战一样重要,都属于商业竞争的常规手段,不能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指责竞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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